第1章 《夏书.太宗本纪》-高浩著(仅出于小说中的世界观)
A+ A-

大夏太宗宣文帝应李氏,讳建国。大夏四君者,民之心少贤君也。太宗初为文天王嫡长子,天永十年三月十九日未生。满周月,以其父御杵丹功为太祖圣武所封世子,并赐贵名。太宗幼同父母长姐,并居文天国都宋城,示之睨故不出好字,教其师恶之。太宗年十二,以家父文天王灭前朝孽立大功,太祖圣诏与姐俱入居京师。宗少,授太祖贤妃立。且曰:世子且居京师,待父文天王百年归世而之嗣位乎!”而长姊李氏名翥,则为太祖立至郡主府中。而太宗亦以帝赐贵名之意,为太祖与后潇氏所爱。是日,太祖后潇氏即自引之至静怡宫,即宋贤妃所居。由是贤妃无子,故见太宗奋动,上由是亦为贤妃作骨肉矣。上未数日,太祖乃得享一场。太宗犹长姊翥及宋贤妃皆宴。太祖命太宗同长姐李翥并为王公大臣倒酒,造清郡王枭,枭猛而严之,杯水皆出,以为枭难器。贤妃亦见太宗心事,乃疏请太祖许之京游从之。然贤妃以皇妃不得出,故太宗游内惟太祖令内侍数十人潜保其备。游于京师,适遇丞相高阳端之四妹即太宗将来之朝后高阳氏讳雁馨,以高阳氏贤,故一见而太宗生之。天永二十六年二月九日,太祖崩年七十一。二十七岁长子孝宗嗣位,改元嘉道。时太宗已十六矣,故不得不移怡,居京师新世子府,然太宗亦常疏入省宋母妃。而太宗皇后高阳氏少习兵,艺高强,故上冀其教武功,高阳氏许之。其后奉孝宗令将高阳氏妻其不好者,上亲送孝宗、潇太后跪请,潇太后以固让之。嘉道三年,孝宗崩年三十。年十岁光宗立,以天子为疑,故北杵丹立马裂嘉道元年与孝宗并盟,始攻大夏,即至京师,赖太祖皇后潇氏招将士及京居之民,奋敌,诸藩拱卫京师,故经两月者乃拒之。并大夏之境,而上亦以御杵丹,下茂言为太皇太后潇氏刮目。然嘉道三年八月,立不两月,光宗暴万寿宫。光宗虽有弟正蒽,而太皇太后潇氏不敢立幼主,乃先匿光宗夭之闻。趣召高阳丞相与臣俱入宫,议立谁为新君。吾固反立幼主。高阳丞相出太祖遗旨,太皇太后潇氏视之。立明遗旨,使高阳丞相奉孝宗遗旨送世子府,请入嗣位。对抚位,上虽不欲,社稷与高阳相共入宫,将立一事。太宗文武世子,未正统,故始朝于太极殿,时百官多为之仪。至今复潇氏出孝宗遗旨使百官过目,且命太宗继太祖求孝宗,乃安百官之情,年十九得嗣位,改弘正。太宗以国字常用,又为太祖所赐,遂不必讳。其妻高阳氏亦立,而光宗弟亦为太后潇氏令出居民间立送之。孝宗朝郭氏,妃赵氏皆遣高陵为孝宗守。上初登大宝,实无帝王之利。

时军国之政,皆枭于清郡王,务本未安,然默而养晦。枭亦号曰皇相令。太宗意善,初以世子府之家倚补虚费之国,百僚褒美。数月,南征恒尔权臣枭还,上自往迎之。枭耀军事,故深让之,既而请曰:“闻履端,臣欲自为圣明,不知上意何如?”弘正元年三月丙寅,宴二十冠。宴使枭故为太宗所服,犹谓上曰:“臣于大夏忠款,若复有别怀,则谗臣与朝皇,将安在!”上亦因宴,向太后潇氏勿立。太后自不愿,以太后将太宗教悔之,枭复闻之,久为冲志。太宗初嗣位尚俭,不愿多出花库银。弘正二岁初,上修正心殿,而取小,所费皆出府,取之无复增宫。太宗专情,不肯纳妃。二十四年终唯高阳氏一人。其于皇叔李枭则恭敬,上知枭之势,己若处之,轻则弃位,重则性命。上每省奏,自造勉多警省费及六部粗折,凡军国大事者悉请枭侍视,以降枭之戒。弘正三年弘正五年,枭屡战北杵丹、南恒尔互有胜负。太宗素求枭者,伺日而作乱,去其大权臣。弘正六年四月,上自亲侍卫李文举口中得长姊李翥始**以郡城子,上以势不便,须于枭前为副弱之状,故且不处置长姐。同年同月,枭自以长子怀不肖,隘连其弟隆裕皆杀之,重为之屡教,人怀犹不改,愈甚。枭怒,杖怀妻,废怀世子为庶人,徒江州,更立隆裕为世子,明日,枭奏之于上,上亦以枭大义灭亲赐绯袍一。未数日,上以数见其高阳相使枭疑之,故亲按视丞相府,虽高阳丞相诚为之忧,而魏主不出。枭将高阳望丞相晓复之名,以府中为医者为丞相理体,实为监之。弘正六年二月二十三日、高阳生长子,五月,后潇氏赐名讳智恒之有才艺,智谋奇略,忍柔给事,鸣大功之寓。然太后潇氏今已病时,太医皆束手坐视。弘正七年三月,太后潇氏崩于年六十三。守灵三月,及葬太祖长陵,而尝事太后宫人皆出。弘正七年六月,上为保微臣,屡遣枭李讹言先归,徒南州。后三年,太宗事皆从高阳丞相尚太宗侍卫李文举所闻。上徒南州后,始阳沈默而不留,以惑枭。朝晡后,四日则不朝,及母宋母妃亲谏,乃复常朝。枭所亲苏蛇奏安同有流寇剿,上专制枭定取,太宗皆何时退归枭之算也。而忠臣王氏,恶枭李专权利,得罪于枭。即日朝,为枭所杀,上不得不羞相令李枭,枭其首,徇城三日以全。弘正九年五月,太宗生父文天王疾笃。太宗以不能亲往,故使长姊李翥归视,己则里库拨银一钱犒天府之徒。六月文天王崩,年六十四。同年九月,太宗次子乾阳及长女艾青出世。

弘正九年十月,枭将磨灭太宗于朝,益自威威,诈归北麟兵符,使上攻杵丹,上虽知今北麟军皆太祖屡战留羸兵,然亦无策。自将征杵金丹,十一月五十万,入杵必经地大宜城。以太弱第一战为杵丹所败,几尽没。赖有李文举冒生危医,上少兵得脱;存诸将亡,枭故遣子隆欲救之。弘正十年四月还朝失颜面,不得不复以北麟归枭于枭,而诸幸存者亦寻奇暴毙,多枭潜下之手也。然枭积年张之跋扈亦多得罪于忠。且枭故败上之所为,亦使得除枭之隙。北麟军几没,枭自令所在募兵。太宗帖侍李文举少友上官马袁信聂洋三人亦以次报名参军。及李人怀谪江州,上功侍卫省中成纵欲;三人参军后以才能,朝夕为枭用,上则阴使所亲信枭长子怀谗枭次子隆裕,益其怀;弘正十年,枭闻之,以为家恶不可外扬,使次子隆裕亲往勘;而上后又以无恙使枭复监国。上退则为庄太医诊阳不足,发宜甘草人生及五味为帝益之。弘正十一年初李隆裕及侍卫至江州五十里,遽有怀伏,不幸死难,而侍卫皆拔剑自刭。人怀初除其弟隆裕,为所杀,隆裕及侍卫无一人还生,故枭不时得闻。上亦病,以太监王一木亲至其侧。弘正十一年六月。上召南相高阳端,西相赵毅,御前侍卫李文举三人议事,且以“惭祖,才不学浅,不堪位任。”枭亦不愚见圣命之为皇太叔,以自古常有父死子继,少有兄终弟及。岂有皇叔嗣乎?又望天子为社稷,勿胡思乱。折子报之。太宗曰:“顺岂非以光宗叔嗣位邪!”枭又亲为折子还太宗:“圣帝得嗣统全孝宗之遗旨,复有先太后以承太祖一脉谕。臣为君与孝宗从叔,太祖从弟,请问圣宝臣,何以正统!”弘正十一年二月,二太公主卒,年七十。丧入葬陵,追谥正德公主。甲午,其子坤宁龙封为镇南将军,往镇南州。居数月,隆裕皆未反。夫以人手求之于隆裕太后,别将上及太妃,朝后,公主皆幽禁于宫中。而枭亲侍苏蛇万无一失,又私禁皇子公主于御苑阁。而上亦以亲上官马,袁信聂之、许洋等。及先皇太祖嗣位之初,密道以武艺之高阳后与数人合为表里,成功转特出,出皇子及公主焉。既而枭闻之,不幸溃。正使府中得出,弘正十一年九月四日不朝参。蛇怪之,既而太监总管王一木传谕,使皇相令李枭诣正心殿议事,枭至正心殿,为所亲及附上者围,竟以弑之,枭党苏蛇,毅等亦诛。然犹念枭开国之功,又为宗室。以亲王礼葬,诏刻其功碑,录清郡邸家赀,事李枭下必之费,许其反乡。上韬养晦十一年,竟得亲政。

枭后之明日早朝,太宗乃更造新政:“蠲天下一年之赋。以本税及商税旧二十税为三十税一。自库月贯九百俸者八百贯,悉移户部充公。别征工于大夏九百六十县。每县设皆官一所,即女堂二所,皆官以监守宰与女堂供女读书学艺之地。其令都官御史止由进士方授。又税粮九百寒门寒子弟上之。家有三女,须有一女学艺。学女堂艺者,鬻术不能售。以女读书,下毕业,二年内无贷之政。并将太祖时严刑峻法,抽肠,剥皮,骑木驴等刑除,刑法止留狱,廷杖,刑绞,斩与鸩鸩。”因罢其大臣及妻子,悉徙湖州,籍其家,虽集四五品而银总加大夏近四年财。又免民二岁之税。悉分其民田以给之。弘正十一年九月五日许洋,袁信聂也,上官马佐除奸功。敕册三品御前侍卫副领之,二品东麟军教官,二品兵部尚书。上初专命以固根,决自出,令镇南将军李坤龙平南方患。长姊李翥上书请帝封其公主位,上乃坐之曰:“十年未见,今求公主之尊,何矣?”数日帝躬诣高阳端复南相,冀得自辅。弘正十二年二月五日,臣卒至京师。臣蒙恩得复刑部尚书,并加吏部尚书。弘正十一年四月,上命重火器,求为新法。又以一岁造火炮三万枚,突火枪二十万,诸可火器二百四十万分省大夏诸卫监局备之。以时完功,命东麟军及御林军并佐工部匠为之,使臣掌索材诏天下。弘正十二年三月,位居翰林院学士守旧遣臣请上年寄养于民间太祖嫡孙正蒽接还京师,上不愿,诏封汝王。君臣争而不休,遂与臣及高阳南相议,加恩威焉。亲为书,令臣赍书与昔日太后赐圣剑同翰林院学士偕往,成使李正蒽留于汝国。弘正十二年五月二十五,年二十四曹万岁状元。太宗故事,授翰林院修撰,掌修国史。且三月归视父母,俟明年春节,则还京师。同年七月已平边患镇南将军李坤龙以子至京师。坤宁龙止用五月即定边患,上大赞,即下诏册为南国国王,三月而就藩,不必留京师。是日,上册命太子:“曰:顺嫡长子智恒素有才,天纵异禀。顺受天命,昭告天地,社稷,授册宝,亦立为皇太子,正位东宫;以重万年统,系四海之心!”同年八月,帝使高阳后择良家子往修其善者而起之,次三女者,寡而女读书之,有隐杖二十。又定都官御史初举进士第。欲往女堂学女一人无可复阻。同年十一月隶朝廷州县及达国,南国,三藩在州县者俱官及女堂毕,且开。然余虽远实未实,十二月前命造火器亦如之。弘正十三年二月往大夏卫监局备用。腾龙乃藩一月有余,上即闻其始为妄闻。太宗虽未易置,听其必阴察之。

己者择而行视其后者。

弘正十三年三月太宗去京,同年五月抵达国大川。土人多贤于前,少能食饱矣。然其土人举止,言语不通,上察之。太宗以钦差之臣,巡川州初立寻女堂,名卢梦琦所画,以致画像;仍得学官诣斋内议事,上以钦差大人闻,虽自开爵数,而首岁真遣女友习之女与师合不过百余人,仍令女堂。太宗以钦差重问为得之,盖民间庐舍鲜有三女者。而梦琦夫即大川城都官御史张垕,以清直致,欲上书告达王和英之恶,因成得罪达王,使者亦为达王所杀。诉冤于都官,亦离奇卒。弘正十三年五月十四日,太宗幸女堂见之,叹其画。亦得其夫在卢梦琦口而知其俱官御史,上知其画制物也。因觉梦琦有才用钦差之臣,欲引赴京师画师,梦琦以君举,举进士未易入。晚还驿,自文举口中得民怨,心半疑,遣使间会之。使文举密察御史及梦琦之子。上知御史及梦琦子盖情,又次女堂见梦琦。出宝钞千贯,买其画。以王命纳其母子于京师。弘正十三年五月十五日,引其母子还,至半道,复驰使止。盖早疑张御史传,己若只为掩人耳目。使许洋,文举二人送梦琦母还。数人归之道,触金干。金苍干人以张御史鸣来刺。既还,命张御史坐所污女子冤,父与达王通令,按验,惨惨陷自明,自经于牢,上怒执万岁以赴达王及从官尚儿及大川令一家,尽捕送京师。太宗则手书召张御史子正清入,正清虽时年八,终以父为傲,欲报朝廷,自然不之纵。母卢梦琦,以其夫官死自不欲子入,不能离其子,与之俱。弘正十三年六月十三,上还朝。命刑部及大理寺严查达王及大川令罪。反是为实,不可轻饶!同年九月乙酉,狱水石出。川令非唯受赇赂贩之女也。为诬清官,犹与子合谋杀其儿妇,卒依大夏律斩川令及诸子论斩。达王和英私笼太祖中开林业及水产及纵己子在封恶,阴杀使者复助大川令陷清张御史,御史不得不于狱以效清白。达王立破杵,而太宗犹大夏之律绞之,三子论刑,谪为庶人,徒边。达王侍自则廷杖三十,流安州,永世不得仕宦。而故都官副马垒,因察达王之善,迁新都官御史。望其能如前王一清,善待群生。因早朝中出谕曰:“李和英位由其嫡长孙正启嗣,为百姓所偿,达王名下四十七千六百亩,田半分授以耕夫。除达国三年田租,汝国亦并蠲之。退朝户部急置之,然后诏天下。别遣宫中万东麟军分诣行府署其镖,这一路费尽当之。乃闻于朝,授以本官。别命内外日起,都官御史有罪,惟遣东麟军归之京师,籓牧守无预。麟之滥官,亦受罚。”

弘正十三年十一月敕将妇人官年十六升至十九,改授本官分为游选。弘正十四年春,诏以自寿名,选十八势较弱藩入。王在阙前,既没兑之利器,示以私第。其没物俟归。同年三月十九,上行年三十三。宴上问高阳南相:“今在达府共抄赃几何?”回曰:“臣核户部出入本,得白金四百八十万两。黄金十五万两,府古董、首饰更无算。”上善之,以其年有天,大雨数场,使民粒颗不用。使高阳南相承旨,悉取他物以易米布料赐灾民,吏敢私所吞,一经实,子荡火。卢王第一自请以一护卫兵及缴之半,先期具书册。敕自今加俸禄三载,仍赐永湖土。其余十七王上书愿归其半资,而太宗增其俸,复赐之必地。弘正十四年,敕工部匠,与卢梦琦、张正清母子二人修宅,宅之规模,循之达国宅。四月使高阳氏教张正清习兵剑。后又于东麟师教头袁信聂口中,得自长姊李翥始私字镐茶市,故独见其子谈,形云何,臣亦不知也。弘正十四年七月十日,成败为新火器者陈士英入朝谒,所造轻连火击,不啻轻于老式之火器,又可一数性连弩十五发,每一发者止可一分之四十五里。陈士英在演场对太宗及群臣演火器无嫌,成功授工部主事一职,后稍迁。弘正十五年命七岁次子乾阳,乃藩文天国。未几,复召工部臣,议为修皇陵一事。太宗择京东六十里鹰原,因北倚水,甚平坦夷。自谓百年后于此,工部尚书以其地为小,帝王陵寝自古皆雄杰二字,上书清太宗更择处风水宝地。而太宗峻令诸陵,更待历帝尚陋,使工部臣先定图纸,俟次以定策。二月,迁万岁礼部主事。取金于京师,赐其剑带甲及府买玉佩,取礼部主曹万岁取之于南国。新礼部主事沉静,与吾犹高阳南相会议。三日后出京,三月十七日抵南国。俱见南王,具以所赍之物付南王。又奉上亲为书牵挂信亲付之。南王坤龙亦以是变爱,渐为渐张。弘正十五年五月,工部尚书上陵纸。太宗以为未陋。左右工部侍郎言:“启朝皇,此已简山陵矣。今皇陵寝制,方于当年皇孝宗之高陵尚小且半,若再削下,实有失天子体,臣请三思。”上正色曰:“顺既为天下主,又何为一死葬墓之劳乎!”既而裂其图纸,诏复减皇陵,去余像及石道自不愿见靡侈者!然太宗犹有私意者,五月二十日太宗以张御史冤死者心有所愧咎,乃为敕欲册其妻卢梦为郡主,仍奉诏。然管门下之南相、礼官以非礼,且是后门之行必贻后世子孙故事,疏其事。太宗虽意不乐,然卒于臣犹高阳南相之谏疑,自烧其旨,册梦琦为郡主一事亦败矣。

弘正十五年八月,弘正十六年四月。太命礼部主事曹万岁先后再诣南国,以次南有南王妃进金有药,虽数少,取金于府。弘正十六年六月十五日,曹万岁第三巡官。上自起至刑部,自览南国文书。然太宗亦不正其理,乃择从后前查起。果见端倪。太宗令臣观之,亦同其理:“以杀不名,岂不怪呼?”其后令臣阴与南王交通者,四品以下以吏部直罢,四品已上又以时册进。弘正十六年八月,高阳氏师妹郭若云卒,年三十七。既而臣亦按潜与南王交通官,凡十二人,而幸此皆四品以下,臣谨遵圣意,悉罢遣,具以实闻,上闻而命悉归大理寺按问,并令东麟军教头领东麟军往抄其府。弘正十六年九月,太宗德南王坤龙怒於国人龙颜,然以今时未艾,乃使伺之皆御史密旨,使之戏疑其高,不过漫浪,不然,见端倪也。同年十月,礼部主事曹万岁携上南王坤龙子诺岑第四过见。且南王太宗语:圣谕魏臣南王殿下最信王。愿殿下与子分久之,思子心切,故使南国世子归团聚。及明年,乃与诺岑俱还京师,相与谋伐杵丹一事;十七年九月丁卯,早朝。户部尚书奏:启禀朝皇,据四方知府奏及户部官明检括私访今大夏已半以上劝惩田,劝种殖政下得充饮足。家存余粮。然犹半近之民,以不租赋,家负重,朝不谋夕之居!”太宗大惭曰:“顺始。乃减大夏之田税,商民之半。然卿言近半民不税,而食不足。岂非所以驯致位乎?此则苦民也。”户部尚书实对曰:“朝皇劝课农桑,劝民育,此则民以田租为非计,计非起算,盖有天灾,殆所生为哉!”太宗问今大夏之赋。户部尚书回奏:“大夏算赋为男子十五至五十五两一年百二十钱。女子若十九而未嫁则一年二百四十。若三十而未嫁则四十之前一人逾年而授钱六百。“太宗即下令:“改算之赋,男子十五年五十至一人四十钱。妇人年三十五未嫁者一年百六十钱。若家有三岁以下儿,免其母为赋!顺求之,不兴土功,不为奢侈,为天下法!”同年九月十九日,上与高阳氏少东麟军送至金龙寺为新生三子祈福。至半道苍干人伏,送东麟军不得金,以头面挟梦琦挟上,上不从,幸以高阳氏材大出,济以出梦琦而还。上善刀刺,而上以知其事,不问最禁,刺案如是。弘正十八年二月二十日,南王坤宁龙奉旨还。上有意令四品至城外迎之。令南王同王妃及世子三人诣帝宴,宴其迷晕。诏置南土龙押入刑部候审,送南王妃与南王世子诺岑于北苑。先王未结案前,不得出苑。臣身竟刑部尚书一职,审南王。

臣诉南王暴国于地,陵轹百姓,私以其属,因其旗号越行,自新而请上诛其折。及与京师官赂帐内亦有司选言。然南王无悔过之心,驳臣曰:“人无私则可欲也,而况吾等乎。但当逞吾家。夫以身之轻则可得矣。“臣不屑余驳,止返其一句曰:“本官既坐此位,则欲上得起天下。”既而臣以南王坤罪重,遂断死刑。授大理寺死覆核。是夕,上遣东麟军教头袁信聂诣宋康郡主府,以郡主李翥嫌茶马互市压入大理寺天牢,并于同年四月二日抄没其家。王亦于二审覆核为大理寺论死,上许之。是月十六日,薨。将行,南王因朝而言曰:“彼草民之恶达贵人,非其人非达贵也。若一日,亦能坐此位。恐今之公卿,更忍绝之。”上曰:“但知民似水,江山私舟。无水,又不可活。无民心,不可复得活。汝为方王,非但无守,反在正怨气耳!”南王大惭曰:“自古至今无易时,今新君代旧君也。为国子民者非为能为新君而为之美耳。朝皇为大君,何为一夫,而真为民?”太宗曰:“顺幸得奉为天下主,必择历代逋兴。”即命执王诣菜市。及置南后,上不难南妃及王世子出其母。敕南王世子诺岑与母还国嗣,临行密,上与世子密谋无状。唯知太宗世子子离京伤数日,臣多以王兄弟为情乎!南王死后,以亲王礼葬者也。既而皆是官善,定都官御史每三年一考察,不协格者直罢。更有修书,以抽签定策。其后数年,上继以贤臣励精为治,虚心采纳,勤克俭。继以劝农及发火之政。弘正十九年,令岁赐大夏十三已下孤儿,六十五以上老及不便懦者、失夫寡妇若干料,米刍豢不家、养老院苦难者以给为善。太宗岁春节,元宵乐,每春自耕于京师,夏后于上,人锐兵革,弘正为之荣,百姓渐富。弘正二十一九月,御前侍卫李文举奏:“朝龙袍亲政以来已数十年,龙袍满补丁。臣愿下为之作新善!”上为新龙袍须多费,却之。同年九月十五日固车驾亲征,帅四十万锐北麟军讨杵丹。十一月至大宜城,杵丹连三代可汗暗劣,国大衰。太宗又有火器之抑,不过二日破大宜城。太宗命攻城,曰:“毋得杀民,毋得践稼穑。或违军法!”夏兵休二日,兵为二道。道由上自将西北击安德,别道则文举帅故晚五日东北击平析。安德乃杵丹重城,守备严密。由是上意未下。用扰者,三却之,领敌不得智。弘正二十二年元月二日,时杵丹可汗太真炎遣精兵三十万,赴安德城。上复诈为攻城,自以精兵十万间道趣平析城、李文举合,留精兵三万屯安德城外。

元月二十日李文举破平析城,二十七日,会上于平析城。己巳,授后勤,二月一日北攻之。三月,遂以大夏数十城。同年五月二十八日,夏直逼杵丹京师应阳城下。然杵丹可汗太真迫乐宫中,当阳城守将入言之时太真炎罪之,以为己有十五万精兵。太宗临此精卒五万者,亦择任车轮,以待援军之至。弘正二十二年六月六日,援军至。明日,阳城守将降书开城降,上亦遵言,入城无伤木。弘正二十二年六月浃日太真炎及其妻子收之,杵丹政正亡,北边遂定。上灭杵丹,屯应阳城五万北麟军,守将尚有裨将守将而守之,赐爵公侯。杵之民,上非强求所在,乃下令:“凡愿内徙,自与内地婚者,皆免二年税。且赐一亩。”弘正二十三年二月二,上还朝。太真炎及其妻子亦俘至京师,幽于北苑。还朝三日,上召臣与高阳南相及曹主事议黜一事。弘正二十三年二月六日,早朝户部尚书奏:“今大夏民愈炽矣,公轻徭薄,又劝农桑;吾大夏今不含军户者益户六十余万,比之嘉道三年者十万户,足翻倍矣!”太宗欣然点颔之。”臣继以实上言:“自都官设及善后,多所抑赃贿、侵犯吏民者。臣定议,自弘正十八年及田弘正二十一年。书到大辟案七百有余枚,因大辟核之后。行死不过二百起。”上龙颜大喜,曰:“律法严肃,政事清明,百姓康,此大夏之庆也!”以是功讨杵丹,非惟将士功亦有民劳罢大夏天下三年租、算。然太宗龙体日益衰,然犹未舍天下理,每朝未尝失。同年六月丁卯,上阅奏于政德殿,竟不耐多痛,令太子讳智恒请庄太医来诊。乃知庄太医已自讨杵丹时移书去代则愿太医院副总管周,然上意未尝忤,但令太子就张府请梦琦入画自画像,梦琦称疾不欲进,上虽知所载而不罪,但取宫中处分。上御周药后固间,始继以政事,问以民间疾苦。二十四年三月十九日,太宗过四十三岁生辰。然太宗生辰,不受贺,乃择太子讳智恒,张正清,侍卫距京师近县问其居处。臣虽不往,太子讳智恒立而知之。太宗与田租户共坐谈田上,一无所自见尊。太宗谦曰:“不知汝今之生活有贤于弘初者乎?”乡人自信而归曰:“今赋敛薄,又时劝农桑,吾属耕而益急,他草率不敢言而乡党皆如草民之氓,无得饱而食之者,而家中多存。”太宗大慰,妇又曰:“自十年前宜县此妇,亦举一女堂上学于官者。虽民妇初无资于学,然读既出不惟以初学费还耳。此时岂复赖艺充馔,今民间妇之生活益佳耳!”

太宗曰:“大夏每一处之民,皆得衣食之,过善,此吾所大欲也。”还先,太宗仍与此夫妇牵手。曰:“愿与百姓同甘苦!”弘正二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诏太子避监国,擢万岁礼部尚书。并以臣及兵部尚书上官马,南丞相高阳端为顾命之臣共辅新主,并遗旨交微臣。十四年七月日夜,太宗召太子讳智恒。臣于圣诞后闻之,时上曰:“张正清是与汝同长大,汝继位而勿负其家。然父皇亦望汝记于正清,不可以三品以上官待之!”圣问父太宗,非爱正母卢梦琦,上不答,但曰:“汝为太子,即为大夏之君。”将何为先?则枉费父皇之苦心矣!”又曰:“又属圣明,为人主不可一味示弱,不可专也;此语简易,真能透而测矣!”言讫,臣与两顾命大臣亦至。帝甚恨之于初复进曰:“顺惟不见太子之冠乎!”二十四年七月十五日辰,崩于正心殿,年四十三。大丧彻于乾清宫,臣宣遗制:“天下之,物无万岁。生死有命,乃自然法则。何以活者悲痛?更何以为顺死而伤万民矣?顺本非皇储。幸得孝宗信,百官信,万民信。贵御极大统二十四年。而今百姓安康,顺亦无它求,只望后世之君亦可福以子民,不愧君父之位。天赐顺四十三年之阳寿,必是顺德行欠佳,未使民尤,何颜苟活?寿之足矣。顺今崩逝,遂诏告天下。丧事最简,勿以扩建皇陵,陪葬珠宝奢物。天下吏民,哭祭三日。方可褪去丧服。娶妻嫁女,吃喝玩乐,皆复如常,吏匆可禁之。期满三日,吏勿再以为天子守孝为由,扰乱民生。顺葬之后,不得强为民泣。葬后三日,贵戚王公皆要褪去丧服,自此毕丧。顺死,望太子谨记顺言,勿负天下苍生。”次日,太宗长姐李翥受上言复宗室,并封太公主。南相高阳端亦读《夏书》于太宗灵堂,弘正帝简录》其词云:先皇以小宗入大统,获奉宗庙二十四年,献于社稷。夫除权臣拨乱世。设女堂废酷。轻徭赋。以仁为治。入火器,毕设都官。又以民心为己心,与民休息。上之间,未尝侈也,一度俭治,以待古之圣人。数至民间,问民苦。春分耕种,以率民。矜业矜业,政治清明。虽为政之弊,不失贤君仁之誉。弘正灭杵,斥北境。人实之,内实充于国。弘正之治…”弘正元年七月十九日,太中仅于乾清宫之三日则殡葬焉。太宗棺椁尽日所,百姓莫不流涕,太宗诚大夏之难得贤君也。秋七月癸卯庙号太宗,追谥宣文皇帝。是时天子七庙已满,新皇欲纳父皇太宗宣文皇帝神主于庙,命迁始祖及庙,更调七庙之序。

世祖淳安帝位太庙中堂,仁祖在太庙右室。太祖圣武帝位于太庙左一室,孝宗睿明帝位于太庙右二室。太宗宣帝位于太庙左二室,光宗简殇皇帝位于太庙右三室。上善其言。太宗生平尽。《夏书·太宗本纪》高浩撰写

温馨提示:该内容出自于架空小说风云大夏的世界观,切勿与真实历史混为一谈。

  1. 第1章
  2. 章节目录
  3. 下一章

章节 X

第1章 《夏书.太宗本纪》-高浩著(仅出于小说中的世界观) 第2章 天象示警 第3章 元后宾天 第4章 先发制人 第5章 话里有话 vip 第6章 丞相奇妹 vip 第7章 遭遇恶贼 vip 第8章 天命 vip 第9章 远见 vip 第10章 半日皇子 vip 第11章 心机 vip 第12章 顺从 vip 第13章 暗藏玄机 vip 第14章 君臣观念 vip 第15章 二王世子 vip 第16章 小人 vip 第17章 查皇子夭折案(1) vip 第18章 查皇子夭折案(2) vip 第19章 查皇子夭折案(3) vip 第20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vip 第21章 看破不说破 vip 第22章 棋子 vip 第23章 黄鼠狼给鸡拜年 vip 第24章 目中无人 vip 第25章 皇家大事 vip 第26章 第二十五遭报应 vip 第27章 万幸 vip 第28章 顾家 vip 第29章 培养 vip 第30章 御驾亲征 vip 第31章 挽留局面 vip 第32章 武举 vip 第33章 争执 vip 第34章 选太子妃 vip 第35章 责任 vip 第36章 暗斗 vip 第37章 早有预谋 vip 第38章 冤头债主 vip 第39章 智取 vip 第40章 一网打尽 vip 第41章 装傻世子 vip 第42章 聚 vip 第43章 雄君落幕 vip 第44章 施行新政 vip 第45章 重逢 vip 第46章 明智之举 vip 第47章 世子学武 vip 第48章 噩耗 vip 第49章 无能为力 vip 第50章 欲杀权臣 vip 第51章 劝 vip 第52章 态度 vip 第53章 实话 vip 第54章 藏在心里 vip 第55章 天命不允 vip 第56章 灵魂依在 vip 第57章 局势突变 vip 第58章 死守京师 vip 第59章 大变故 vip 第60章 顾念 vip 第61章 安置 vip 第62章 畏惧 vip 第63章 改变 vip 第64章 奸计 vip 第65章 自取灭亡 vip 第66章 退出 vip 第67章 忠告 vip 第68章 主动出击 vip 第69章 连累 vip 第70章 惨痛的遭遇 vip 第71章 兵符心机 vip 第72章 无奈亲征 vip 第73章 一战即输 vip 第74章 愧对百官 vip 第75章 要紧 vip 第76章 江湖侠客 vip 第77章 一文一武 vip 第78章 暗中计 vip 第79章 家门不幸 vip 第80章 权臣巅峰 vip 第81章 阴谋未遂 vip 第82章 戏精天子 vip 第83章 宫内宫外 vip 第84章 权臣在明,天子在暗 vip 第85章 营救皇嗣 vip 第86章 权臣坠落 vip 第87章 弘正新策 vip 第88章 奖惩 vip 第89章 奏折 vip 第90章 天下为重 vip 第91章 守旧派官员 vip 第92章 暗棋 vip 第93章 协助 vip 第94章 隐情 vip 第95章 出巡达国 vip 第96章 背后 vip 第97章 现实 vip 第98章 阴阳两谋 vip 第99章 背后一刀 vip 第100章 斗智(上) vip 第101章 斗智(中) vip 第102章 (斗智下) vip 第103章 为国为民 vip 第104章 铲除恶人 vip 第105章 圣上的眼睛 vip 第106章 新型火器 vip 第107章 不平家常 vip 第108章 曹万岁之明 vip 第109章 圣上的决策 vip 第110章 若言之死 vip 第111章 君主与藩王 vip 第112章 有备而来 vip 第113章 刺杀 vip 第114章 大难 vip 第115章 南王落幕 vip 第116章 铺平道路。 vip 第117章 伐杵之愿 vip 第118章 弘正灭杵(上) vip 第119章 弘正灭杵(下) vip 第120章 仁君洛慕 vip 第121章 太宗宣文帝 vip 第122章 安排 vip 第123章 中央与地方 vip 第124章 治世背后 vip 第125章 谈话 vip 第126章 对付海寇 vip 第127章 泰清开关 vip 第128章 贤相去世 vip 第129章 战乱前夕 vip 第130章 国除 vip 第131章 血祭 vip 第132章 凌迟 vip 第133章 京官难当 vip